从投资建设尾矿库到维护运营,26年间,一家民营企业始终坚守环保与安全底线,累计总投资高达3亿多元,如今却面临血本无归的困境。与此同时,尾矿库下游3000余户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驻军部队的资产,也随时面临着严重威胁。
近期,河南灵宝文峪金矿东木峪老尾矿库实施就地闭库的决策,在社会上激起强烈反响,人们不禁质问:如此荒唐的决策究竟是如何出台的?
1998年10月16日,灵宝文峪金矿与灵宝市崟湖物料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原广源商贸部)签订了《尾矿库续建及尾矿处理合同书》。合同明确约定,崟湖公司(原广源商贸部)全额投资建设新尾矿库,文峪金矿则以老尾矿库尾矿渣抵偿建设费用。此后,该合同历经法院多轮审理,如(2012)三民初字第15号判决,通过司法程序明确认定了崟湖公司对尾矿渣的合法所有权;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也通过文件(中金股生产〔2019〕434 号)予以确认。
1998年至2024年7月期间,由于各级政府对于东木峪老尾矿库是移除闭库还是直接就地闭库的意见长期不统一,致使安全生产和环境评审始终无法通过。近年来,崟湖公司与合作方双鑫公司持续努力,依据中央政策,经国家级专家反复论证,得出移除闭库既能防范污染和水灾隐患,又可重复利用尾矿剩余价值的结论。
2024年5月9日,三门峡市推进黄河流域 (三门峡段) 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东木峪尾矿库移除清库和生态修复闭库销号请示的回复中明确指出,双鑫矿业尾矿库闭库问题的整改措施包括:对2个尾矿库闭库并实施生态修复,拆除选矿厂设施设备,清运选矿厂遗留矿渣、矿石,对选矿厂地面覆土种草等。
2024年7月21日,河南省省长王凯组织黄河流域办、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召开会议,决定对东木峪老尾矿库采用移除闭库方案。依据会议精神,生态环境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迅速为东木峪老尾矿库办理了环评和安全生产手续,目前施工的前期手续已全部齐全。
然而,就在灵宝文峪金矿东木峪老尾矿库按照既定方案有条不紊地实施移除闭库作业时,2024年12月,灵宝市政府却突然做出了原地闭库的决策。这一突如其来的转变,让崟湖公司及合作方双鑫矿业措手不及。自2024年3月以来,受社会舆论等因素影响,该项目已投入资金1.7亿,其中包括向400余村民借款 1.3 亿元,加上早期尾矿库建设及相关手续办理等费用,共计投入3亿多元。若就地闭库,必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甚至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舆情爆发。更为严重的是,就地闭库将对东木峪尾矿库下游的驻军部队和 3000 余户群众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那么,就地闭库的决定究竟是谁做出的?中金公司称是接到了灵宝市政府的函件,要求就地闭库;而灵宝市政府则表示是中金公司做出的就地闭库决策。中金公司作为央企,是国家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等重要社会责任,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理应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灵宝市政府作为县级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和民生保障是其主要责任和义务。文峪金矿东木峪老尾矿库含有重金属及有害物质,若就地闭库,不仅面临溃坝风险,严重威胁黄河的生态安全,更会成为悬在下游 3000 多户群众及驻军部队头顶的不定时炸弹,时刻威胁着群众的生命财产和部队资产安全。
灵宝市政府和中金公司口口声声以提高政治站位作为出发点,却以人情为纽带、以利益为导向,就地闭库还未开始实施,施工单位却已经内定并到位。为什么这么急于实施就地闭库?这中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我们不得而知。
倘若不顾群众生命安全及企业切身利益,强行就地闭库,不仅违背了省长办公会的会议精神,也违背了法律及契约精神,更是对当地营商环境的严重破坏。
希望灵宝市政府和中金公司以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以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重,以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利益和发展权益为己任,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谨慎决策,切莫让历史悲剧重演!
